我叫杨正和,是个警察。
大家都说人死之前能看见走马灯,我现在眼前出现的这些重要的人,应该就是走马灯吧。
首先我要道歉,因为我说谎了。
之前在相互印证大家是不是“人”的时候,我对他们说我有个儿子。
我的確有个儿子,但是他七年前就已经死了。
做警察嘛!特別是刑警,难免得罪人。
我记得,这件案子起因是八年前。
那个时候还没有扫黑除恶的活动,特別是特別这个小地方,黑帮猖獗。
李春梅是个五十六岁的下岗女工人,年纪大了在城里不好找工作,凑钱买了辆小三轮车,走街串巷的收点废品、捡点破烂算是补贴家用。
而钱振华是当地一家夜总会的老板,手下有几十个小弟,听说还有点关係。
原本这两个人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的,结果那天钱振华喝了点酒,领著小三儿开著大奔在外面兜风,一脚油门正好撞到了收完破烂准备回家的李春梅。
如果钱振华当时就把人送到医院,赔点钱,这件事可能也就这么过去了!
但这位自詡黑道大哥的钱老板非但没把人送到医院,下车之后拎著一根铁棍对躺在地上的李春梅疯狂殴打,等到李春梅彻底不动了,他才开著大奔从李春梅身上撵过,扬长而去。
很快,警局接到报警,杨正和到的时候李春梅已经断气了,她老公和儿子在旁边哭的撕心裂肺,要求警察严惩凶手。
而这位钱老板很快就被抓住了。
只不过他一口咬定,当天开车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