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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五百两!”
“五百二十两。”
“六百!”
“……”
林稚心道:“有钱人真多。”他默默听着,五楼的租赁权最终被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以一千二百两纹银斩获。
接下来是四楼、三楼、二楼,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耳边接二连三地响起。林稚听得百无聊赖,仿佛银子都不是银子了,只是一串数字。
直到程砚清的声音将他唤醒:“一楼。”
林稚马上精神起来,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三十两。”
刚刚那群“五百两”、“六百两”的贵人还没走净,听到他叫价三十两,纷纷轻蔑地勾了勾嘴角,有的甚至直接嗤笑出声。
林稚不为所动。
这些人难道不懂得一个道理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再说他现在已经有五十两的身家,怎么样也算达到小康*标准了。
程砚清眼光扫了过来,认出林稚是那日在夜市卖樱桃煎、被自己挑剔的弟弟夸了又夸的那人,挑了挑眉,问屋内众人:“还有要跟价的吗?”
一楼这种供普通客人的散座自然入不得贵人的法眼,纷纷摇摇头走了。
而真正和林稚竞争一楼的,身家甚至还不如他,根本付不起超过三十银两的价钱,也摇摇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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