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地位和薪水,足够在阿杰梅尔县这样的穷地方娶三个老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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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达斯瞬间趴在地上,额头重重磕着石板:“感谢少爷!感谢拉维少爷!我愿永远效忠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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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顿了顿,又忽然想起了什么,怯生生抬头,声音带着试探,“只是……少爷,我能否少要点薪水,让我在孟买的儿子也来工坊任职?他之前在孟买做外贸推销员,主要对接中东的布料生意,可最近外贸行情惨淡,公司裁员,他丢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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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拉维笑了笑,“孟买机会更多,为何不让他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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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达斯苦笑一声,皱纹里满是无奈:“孟买的房价实在太贵了,哪怕是达拉维的贫民窟,我掏空家底也买不起一间破屋。外贸不景气,他赚不到钱,还不如回乡下,至少能有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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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维应允:“无妨,让他来吧。先从工坊的记账员做起,若有能力再调去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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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多一份薪水,却能换得佩达斯的死心塌地,这笔买卖很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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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达斯连连磕头谢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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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佩达斯交代完,拉维走进存放祭服的小屋,换上一套洁净的白色祭袍——领口绣着细密的“毗湿奴祷词”,袖口缀着银线缠枝纹,这是潘迪特特意为他准备的“会客祭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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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拧开铜制水壶,用凉水洗了把脸,对着黄铜镜理了理头发——镜中的青年眉眼深邃,皮肤白皙,褪去了穿越初期的慌乱,多了几分祭司的沉静与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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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镜中自己的面容,拉维淡淡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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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相由心生,他穿越过来也有一段时间了,逐渐适应了这个身份和环境,他感觉自己的外表似乎也因为内在气质的转变而有了细微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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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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