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挺上道啊,我就喜欢和你这种人打交道!”
大兵压低声音道:“以后你要是再打到什么好的野味,分我一点肉就成。”
刚才他还准备去许成的摊位买肉的,只可惜生意太火爆,还没轮到他,就已经卖完了。
“没问题!”
许成想都没想,点头答应下来。
肉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可若是有了好的摊位,却可以赚更多的钱。
“爽快!兄弟叫什么名字,我和你交给朋友!”
“许成!”
“沈精兵!”
大兵说出自己的本名。
听到这名字,许成的嘴角不由抽了抽。
沈精兵?
神经病?
这名字的每个字都很好,可组合起来怎么就这么怪!
沈精兵完全不介意:“兄弟,想笑就笑吧,从小到大每个人都叫我神经病,这已经成为我的外号了。”
“我受过专业训练,可以忍住。”
许成强行抿住嘴。
沈精兵再次开口:“有一件事情,我必须提醒你,你现在身怀巨款,很多人都盯着你,在黑市里他们还不敢乱来,可一旦离开,可就不一定了,回去的路上多加小心。”
“放心,这些小鱼小虾,我还不放在眼里。”
其实许成在摆摊结束后,就已经注意到了。
而且他还发现有不止一伙人。
“我可以找几个小弟,保护你。”
许成摇摇头,表示拒绝。
就算几个小弟能够护送自己到家,可之后呢?
那些贼人说不定还会潜入到家里,甚至直接开抢。
唯一的办法,就是许成使用强硬手段将他们吓退。
而他的秘密武器,就是猎枪。
想要进入市,不得携带武器,因此许成就将猎枪踩在了几百米开外的雪地之中。
沈精兵不知道许成哪来的自信,但还是选择尊重他的想法。
不过,沈惊兵还是很不放心,一直将许成送到黑市口。
许成刚刚离开黑市,就以最快的速度朝着藏枪地奔去。
“这小子跑得还挺快。”
“快快快,跟上跟上。”
“把他身上的钱全抢了,我们这个冬天就吃喝不愁了。”
“奶奶的,跑得还挺快,跟野兔似的。”
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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