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看看。”
孟晚跟著她出去端菜端饭,饭桌上宋家也没什么食不言寢不语的规矩,常金尝了口孟晚燉的鱼,赞道:“晚哥儿手艺真是不错。”平日她燉的鱼腥味难去,也就只是能入口而已,村里嫁娶置办的席面上有些也有鱼,比她做的好吃照晚哥的却也差些。
宋亭舟闻言也夹了一块鱼肉尝了尝,“是……晚哥儿做的?”
下厨被人肯定是件幸福的事,孟晚笑眯眯的说:“我用家乡的法子做的,你们再尝尝豆腐。”
豆腐燉够了时辰,吸满了鱼汤的酱汁,一口下去又烫又香,自然也是好吃的。今天这顿饭三人连红烧肉都少动,反而將鱼和豆腐吃的一乾二净,连汤汁都拌饭吃净了。
宋亭舟那么高的个子没白长,他一人便吃了五碗米饭,孟晚吃了三碗。
常金有喜有忧,孟晚聪明能干是好事,家里钱財不多也是事实。
晚上宋亭舟要住他的小屋,孟晚又將被褥搬到大屋炕角,晚些睡觉时候两人隔著帘子说话。
“姨,表哥一年束脩多少?”
常金诧异道:“怎么说起这个?束脩倒是不多,一年一两半的束脩。”
她言语未尽,孟晚问:“还有其他笔墨纸砚和书本钱?”
“谁说不是呢,那些才是大头,一刀最便宜的白麻纸八十文,一支最次等的毛笔也要二十文。”
“这些都还好说,但是书最麻烦,看一本少一本,我也不知道那些个书都是同样薄厚,怎么有的贵些,有些便宜些,总归都是上千文。”
孟晚暗自咂舌,一两银子差不多是一千文,一两银子便够穷苦人家一年的吃喝了,却只等於读书人的一本书?难怪此时农家的读书人如此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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