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了,在开车去独立屋的路上,他打定主意,找机会諮询一下大律师张仲良。
万一他以后也有很多私生子呢?
弗兰克新买的独立屋,位於比弗利山庄日落大道以南相对平坦的“平地区”。
不是豪宅。
而是一栋两层楼高的房子,有独立的前后院,前院是一个小园,后院是一个不大的游泳池。
前任房主是文森特的朋友,要搬去纽约,就以一个很便宜的价格,把这栋独立屋卖给了弗兰克。
虽然是二手,但很新,建成时间不到三年。
虽然在1932年,这栋房子的地皮还不算太值钱,但几十年后,这里將成为“全世界最贵的住宅区”。
单单这块地皮,就能让普通人过上一辈子锦衣玉食的生活!
弗兰克有了钱之后,又加入朱宽炎、张仲良他们那个小圈子,以前那套每个月两百八十美元的豪华公寓,就不太適合他的身份了。
办个私人聚会都没空间!
他需要一栋独立屋,来隱藏一些自己的秘密,因此在帮爸妈买了一栋独立屋之后,他又自己买了一栋。
很难想像,在大半年以前,他还是一个在街边擦鞋的穷小子。
为了一毛钱,低著头,拼命擦洗鞋子上的泥土!
现在呢?
他一天的时间,就能赚到普通工薪阶层十年都赚不到的钱!
还住进了洛杉磯最出名的豪宅街区:比弗利山庄。
命运就是这么的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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