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察局出来后,弗兰克长长地嘆了口气。
这个年代的持枪抢劫案,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直到几年后联邦调查局开始重点打击持抢抢劫,情况才有所好转。
所谓幸福美利坚,抢劫每一天。
美利坚的警察是僱佣制,一个月才几个钱啊,玩什么命呢,又不是拍电影。
因此只是简单记录了一下,就打发这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滚蛋了。
现在的洛杉磯,跟弗兰克前世看到的完全不同。
高楼大厦看上去灰扑扑的,没有半点国际大都市的风范,跟同时期纸醉金迷的纽约一比,和乡下地方没啥区別。
但是对於生活在洛杉磯的人们来说,这里比起加州中部的大农村,以及东部的沙漠,简直就是天堂!
一辆有轨电车驶过,弗兰克站在街头,盘算著自己今晚该去哪里落脚。
回圣路易斯奥比斯波?
不,绝对不回去。
他现在已经理解了当初项羽为什么自刎於乌江,八千江东子弟都死光了,还回去做什么呢?
弗兰克的灵魂,是一个华人,因此他很自然地沿著马路,朝东边的唐人街走去。
洛杉磯的唐人街在火车站附近。
华灯初上,飢肠轆轆的弗兰克,终於站在了赫尔街的路口,对面是一家名叫“食为天”的中餐馆。
“老板,你们要洗碗工吗?不要工钱,管饭就行。”
他用纯正的普通话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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