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国,你真要去当兵?啥时候去啊?”
这一问,所有民兵的目光都聚焦了过来。刚才还轻松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紧张。
王卫国是他们的主心骨,不光是打猎,队里的大小事务,甚至谁家有个家长里短的矛盾,都习惯找他拿主意。
他要是走了,这连山民兵队还怎么像现在这样潇洒。
“军队是我心之所向,也是继承长辈的意志。”
王卫国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一些,目光望向远处被夕阳染成金色的山峦,眼神悠远而坚定。
“不过不急,过两年再去。”
他现在二十四岁,按理说年纪不小了。
但在他看来,一切都刚刚好。凭他现在的体质和枪法,别说二十六,就是三十岁去,只要他想,部队的大门一样会为他敞开。
他的人生还有更长远的规划,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
周华看着他认真的侧脸,心里那点被调侃的郁闷也烟消云散了。
他能感觉到,王卫国说这话是发自内心的。
这是一个有理想,也有能力去实现理想的人。
“行。”
周华点了点头,算是接受了这个说法。
“我等你。”
王卫国回过神,重新露出笑容,又拍了拍周华的肩膀。
“放心,等回头我去了部队,你结婚时候欠的贺礼,一定给你补个大的。”
说完,他不再闲聊,站起身,中气十足地大吼一声。
“都别愣着了!干活!把狼尸都收拢过来,动作麻利点,趁天黑前把皮都给剥了!”
“好嘞!”
民兵们轰然应诺,立刻行动起来。
这次围剿的狼群,比预想的还要大。
经过清点,这支有固定巢穴的狼群,大大小小加起来,足有一百三十多只。
当民兵们拖着一具具狼尸走出山谷时,守在外围的工人们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
“有肉吃咯!”
“民兵队威武!”
喊声在山谷间回荡,驱散了血腥带来的阴冷,只剩下丰收的喜悦。
王卫国并没有急着带民兵队离开。
来都来了,怎么能不大干一场?
他让民兵队就地休整,然后派人去后勤弄来了几大袋石灰。
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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