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就是王。
一个个嗷嗷叫着穿梭在山林中,这股劲头不是喊出来的,而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兴奋。
跟解放军比,输了确实不丢人,但这口气,谁也不可能轻轻松松就咽下去。
王卫国走在队伍中间,并没有急着去追寻猎物。
他更像一个巡视领地的老农,从容不迫。
他知道,打猎这事,急不得。
尤其是冬天,动物都躲起来了,需要的是耐心和经验。
周华带的那些新兵,体力好,枪法准,但他们不懂得山林的语。
他们会用脚去找,而自己的队员,会用眼睛、用耳朵、甚至用鼻子去找。
这场比试,在王卫国看来,与其说是争强好胜,不如说是一场绝佳的实战演练。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安稳的日子不会太久。
未来的几十年风风雨雨,能保护家人的,除了手里的枪,就是这一身在山林里磨砺出来的本事。
周华无意中,倒是帮了他一个大忙。<b>><b>r>时间在悄无声息的搜寻中流逝。
第一天,收获寥寥,只有几只不开眼的野鸡和兔子撞上了枪口。
到了晚上,各小队寻了避风处生起篝火,烤着白天打来的野味,油脂滴落在火堆里,发出滋滋的声响,香气在寒冷的空气中弥漫。
大家啃着兔腿,喝着雪水煮的热汤,没有丝毫气馁,反而聊得兴起,交流着各自发现的踪迹,气氛热烈。
两天后,约定的时间到了,五支小队陆续回到出发前的临时营地。
人一凑齐,气氛顿时就变了。
“队长,我们那边有发现!”
沈军抹了把脸上的风霜,眼睛里放着光,压低了声音,却难掩兴奋。
“右边那道山梁子后面,我们发现了一窝狼!乖乖,那脚印密密麻麻的,我跟老李头摸过去看了看,少说也有三四十只!”
话音未落,另一边的刘兵也凑了过来,他性子更急,嗓门也大。
“队长!我们左边那片洼地里也有!比沈军他们那边更多!我估摸着,没有五六十只下不来!这帮畜生,聚这么大一堆,肯定是在琢磨着干大事!”
两个消息一出,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狼!
而且是两个大狼群!
这年头,尤其是在冰天雪地的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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