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确实没什么事,也就没通知律师,只自己与贺之亦走了一趟派出所。
出门前跟云老太和云彩说了一声,两人之前一直在后院也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还问他们,“你俩不在家吃早饭了?”
云团团笑着摇头,逗她们玩的回了句:“不了,我俩约会去。”
一听这话,云老太和云彩也就不问了。
在二十多年前他们知道了贺兰芳的偷拐行为后就已经与他们那边断了联系。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虽然不知道被拐的小孩不给人贩子和买家父母养老会不会受到舆论谴责。但他们不愿意因为家里的私事被人热议,也不愿这种事再给自家的女儿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所以他们不追究贺兰芳当初的偷拐行为,愿意负担贺兰芳女士今后的生活,出笔钱给她养老。
至于这个小男孩以后如何他们就不管了。如果警方找不到人抚养,那就送到孤儿院去好了。
如果贺兰芳真是偷拐孩子的人,不不不,偷拐孩子的都不配称人,叫他们畜生都是对畜生的侮辱,所以他们只配叫孽畜。
如果贺兰芳真是这种孽畜,云团团就是拼了被舆论攻击也绝对不会出这笔钱的。
这世上就有很多脑子穿刺的闲人,跟被拐卖的孩子说什么「那也是养了你很多年的养父母」。拜托,如果他们是走正规程序收养的孩子那是养父母,法理人情都应该孝顺爱护。但如果不是,那就是买家。让被拐卖的孩子感激买家...真应该让说这话的人都体验一回全家被拐的痛苦。
可惜在这种案子里,大多数买家是不会判刑的。
不是他们没有罪,而是怕他们在事情败露后挺而走险,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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