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过的灯,已经足够他铭记一辈子。
那一年,邵眠听从邵蒙的话,娶了与邵家门当户对的邻市第一财阀千金沈鹭。那场婚宴比起是婚礼,更像是商务宴请。而他这个不受待见?的三子,自然是得早早退场、不能?留在宴席里碍眼的。
他记得,那日深夜,他看完书走到院子里乘凉,竟发现本该在历经洞房花烛夜的邵眠醉醺醺地?、像个木头人一样立在他宅院的门口发呆,不知已经在那儿杵了有多久。
虽然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很久都没有过像样的对话。但邵允还是礼貌地?迎了上去,对邵眠说:“大哥,你走错宅院了,我让辛澜送你回去。”
邵眠听到他的声音,转了转有些浑浊的眼珠,苦笑着对他摆了摆手,没头没尾地?咕哝了一句:“阿允,你可不知,我真的好生羡慕你。”
说完这话,也没等邵允应声,邵眠便跌跌撞撞地?自己转身走了。
讲道理,依照邵眠身上这般浓重的酒气,他应该是已经彻底喝醉了的。所?以邵允当时?也只将他的这句话,当作了酒后的胡言乱语。
毕竟,他身上有什么值得邵眠羡慕的地?方呢?
对比他儿时?心目中的“超人”,他几乎是个一无所?有、甚至满身苍夷的人。
……
当屋内响起两声枪响的时?候,邵允感觉自己的心脏都骤停了一瞬。
在那一瞬间来临之?前?,他满心满眼都只有一个念头——夺过邵垠手上的那把枪,将那把枪抛得越远越好!
而事实上,他也的确做到了。他成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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