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这些Pa0灰重要多了。
“宿主,一会要做的事情你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你都说了八百遍了。”阮萝不耐烦的戳了戳胖鸟的肚子,把接下来的剧情复述了一遍。
“季远宸从小被养在万蛊门,好不容易厮杀出一条血路,自己也身受重伤失去记忆,就在他倒在巷子里被一群乞丐围殴时,恶毒nV配——也就是本小姐我,如神明在世将他从乞丐手中救了出来,还大发慈悲的将他带到归一剑宗养伤。”
大致剧情是这样没错,但系统不太赞成她的用词:“你如神明在世将他从乞丐手中救了出来——因为你坏心眼的想要自己动手;你大发慈悲将他带到归一剑宗养伤——是让他当你的狗。”
没错,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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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中,阮萝将季远宸带回归一剑宗,却是将他安置在院子里的杂物间,给他带上手链脚链,脖子上还要带上特制的项圈,将他当成狗养。
系统说完,就看见长相娇媚的少nV咬住唇瓣,一双能g人的狐狸眼微垂下去,脸sE不断变红,呼x1也渐渐急促起来。
——毕竟是个小姑娘,一想到自己要把一个活生生的男人当狗养,难免觉得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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