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看看有没有鱼时,突然,一道黑影从她面前闪过,“唰”的一声窜进了芦苇荡中。
“没事吧?”有个正在洗衣服的牧民大婶问道,“这是我们这最调皮的一个孩子,娘死了,亲爹天天喝酒,没人管他,只能在石头缝里挖蚯蚓吃。”
林浔皱眉:“妇联也没人管吗?”
牧民大婶摇头:“怎么管得过来,有好多孩子的爹娘还被狼咬死了呢,他算幸运的了,至少有住的地方。”
但林浔觉得有些奇怪,因为那个孩子,不像是草原上的,反而有点像汉族人。
草原人体型比较庞大,骨架也比较大,就算是小孩也很高,但那个孩子,却很瘦弱,他跑得很快,林浔看不清他的脸,却看到了他的手,很小,像是一个女孩的手。
“林大夫!”
达姆的声音传来,林浔连忙回过神,走到了骡车旁。
她一口气买的羊肉太多,牧民一家都很感谢她,不仅送了林浔一块羊皮,还有很大一块羊尾油。
“这个油可以涂抹在手上和脚上,能防止冻疮,就是味道不好闻。”牧民道。
林浔眼前一亮,她穿得已经很暖和了,上下班又有骡车接送,按理说不应该长冻疮,但她刚从南方过来,加上身体还没养好,昨天晚上,她就发现脚指头又痒又疼。
听人说,冻疮只要长过一次,年年都会长,不仅痒、疼,严重的还会鲜血淋漓。
林浔一想到那个画面就头皮发麻,这羊尾油味道再难闻,她都绝对不会嫌弃!
“羊皮,霍团长说给你做双靴子嘞,我邻居就可会做靴子了,等做好了我再给你拿到农场去!”达姆说完,笑着回去了。
等他一走,林浔才反应过来不对,达姆怎么没问她穿多大码数的鞋?
林浔以为达姆是忘记了,刚想追上去,霍俨州轻咳一声道:“我告诉他了。”
林浔更惊讶了:“你告诉他了?你怎么知道的?”
这话一出,霍俨州藏在军帽下的耳尖微红,说话的声音有几分不自在:“咳,那天晚上,你睡着了,我目测出来的……”
说着,生怕林浔追问,连忙挥动手里的缰绳,驱着骡子离开了牧区。
等到车都开出去了老远,林浔才反应过来,霍俨州说的,该不会是新婚那天晚上吧?
睡觉不老实的人,往往自己是没任何感觉的,林浔也是如此,她根本不知道自己那晚都做了什么,还在内心感叹,霍俨州可真厉害啊,就一起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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