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耐烦地伸手一推,想把这小孩赶去一边,结果竟然没推动。他急着赚钱还赌债,不想多纠缠:“这是吴某的家务事,你是哪家的,也跑过来掺和,叫你爹娘赶紧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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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嬅浑身的血都往头上涌,脱口而出:“不就是三十两吗,以为谁出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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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是不义之财,能拿来救人一命也是胜造七级浮屠了。连嬅咬咬牙接着说:“我要开酒馆,正缺人手。三十两雇你女儿干两年活,你答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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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群众炸开了,想不到张府这么有钱,一个小姑娘都能如此阔绰,随手掏三十两雇人!那可是整整三十两银子啊,足够普通家庭生活三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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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娘本来已经哭不出声音,听了这话,啊一声叫,爬过来抱住连嬅的小腿:“阿姊,你手里有钱是不是,你救救我吧,我……我给你洗衣做饭,烧火劈柴,我吃得很少……呜呜……你别让我爹把我卖了,我娘要是回来了,就找不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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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儒瞪大了眼睛,看傻子一样打量着连嬅:“你说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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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嬅梗着脖子回应:“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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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看戏的安掌柜没料到会碰见人傻钱多的冤大头截胡,一下子慌了神:“哎,咱们之前不是议好了,你这送女文书都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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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个是买断合同,一个是租赁合同,还只租一年,是个人都知道选哪个更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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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嬅把人带回了自己的耳房,然后对着空荡荡只剩一根铁管的包袱深深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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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铳,能卖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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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她还不想吃大明的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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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容易赚钱难,酒馆还没开起来,本金就先用完了,真是“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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