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吗?我只是,想支持你的梦想与事业。你復出后的影片,我都有看,知道你想做什么,这房子可以让你改造成二号庄。」
房子的确佔据高桥里很好的地理位置,对我有很高的诱惑力。但我没有接受他的好意,而是想了几分鐘后,说:「我不收你平白给我的东西,我跟你买吧。」
一场失败的恋情,无论事后如何收拾、补救,都无法体面。
既然已经撕破脸,又何必,佯装自己不在意过去的种种?
「那就三百五十万,后续我会让我的代理人为我处理,你跟他联系就好。」宋康仁不再刻意纠缠,乾脆地开了价──三百五十万,是他当初买房的价格。他还曾拉着我的手,承诺会以这个作为起点,之后他一定会好好照顾外公、外婆,还有我。
如今,他所说的起点,成为了我们之间,最后的终点。
「再见了,孟欣樺。」
这次,由他主动告别。
*
「阿欣,你在哪里?」
傍晚时分,我先去一号庄和青旅察看,确认没问题再折返回家。路上我接到邓子誉的电话,光是听到他的声音,我就想笑,脑海忍不住回忆起他向我求婚当晚的窘样。
那天是我三十二岁的生日,我与邓子誉在家很有仪式感地吃完烛光晚餐。本以为就这样结束庆祝,结果他趁我把碗放入洗碗机时,悄悄走进卧室,拿取准备多时的戒指。正当他要单膝跪地,向迷茫的我求婚时,他因为太紧张,绊到脚,直接双膝跪在我面前。
我清楚听到「咚」的一声,想问他有没有受伤,他就像举圣火一样,傻愣愣地举起双手,展示他的鑽戒:「阿欣,那个……我们交往一年多了,我……我想问你,要不要……不对,是你想不想……呃,好像也不是,应该是……你愿不愿意跟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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