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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怀星满意了。她拎着一颗头颅,拿剑把它刺个对穿,脸上还浮起缥缈的笑容。
“那个人……”
她笑着,轻声说:“是我娘。”
那个人不是亲生的母亲,是养母。但是,是她娘。
三十年前……不,四十年前,庄怀星八岁。
她不是什么“庄家的小姐”,甚至不是“寄居庄家的同族小姐”,而只是住在城西贫民区的一个孩子。那时她也姓庄,但这个姓氏毫无意义。庄家是千年大族,族人据说数十万,富贵的只有那么一小撮。
她的母亲早早去世了,留下她和她的父亲。父亲很快有了新的妻子,生了儿子,于是庄怀星沦为了家里的奴隶。虽然才八岁,但什么都得做。
那次她烧了一壶水。父母要给弟弟洗澡,让她准备洗澡水。
水太满了,太沉了,她将水壶从灶台拿下,吃力地拎着,往回走,却不小心摔了一跤。水壶跌碎,滚烫的开水淋了她半个身体,痛得她嚎啕大哭。
父母大为生气,因为她打碎了珍贵的厨具,浪费了很多干净的水,耽误了弟弟洗澡。他们骂她蠢货、赔钱货,将她扔在天寒地冻的门外,让她“好好反思一下”。
她气息奄奄地伏在门外,偷听到屋内的父母说,她被开水淋了、毁容了,就是“不值钱了”,今后嫁不出去,换不来彩礼,是个累赘。
“不如死了。”
他们谈论她的口气,甚至不如谈论隔壁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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