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板吊着几盏煤油灯,灯罩积满虫尸,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霉腐味。
一个躬腰驼背的男人出现在柜台后面,用手捋着油光发亮的头发,眯着眼睛在梅尔文身上上下打量一遍,发觉是此前从未见过的新面孔,立即打起精神,当视线扫过左手那枚指环,稍稍停留后展露出谄媚的笑容。
“欢迎光临,来自远方的先生,我该怎么称呼您?”他的腔调比头发还要油滑。
“威廉。”
梅尔文面不改色,这是伊法魔尼某只普克奇的名字。
“尊敬的威廉先生,见到你真让人高兴,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我需要一些物件,外面买不到的物件。”
梅尔文语调淡漠,没有靠近柜台,而是漫不经心地走在货架间的过道上,打量店里的商品。
“博金博克是您明智的选择。”博金先生主动走出柜台,腔调油滑地为他介绍,“您面前这只叫做光荣之手,插上一支蜡烛,只有拿着它的人才能看见光亮,是小偷和强盗的好朋友。”
那是一只干枯的手,包括小臂和手掌,皮肉苍白干瘪,手臂制成底座和握柄,手掌则是烛台,五根手指微微合拢。
梅尔文故意做出嫌弃的表情:“听起来是小偷或强盗的卑劣玩意。”
“偶尔也能有意想不到的作用。”
“那就替我包起来。”
“什么?”博金先生愣了一下。
“我说替我包起来,这只光荣之手我要了。”
“可您还没问它的价格……”
“初次见面,就当是我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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