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找死,举着火把暴露自己的踪迹,更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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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牧歌的胆子够大,心也够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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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这小子脑回路不是一般的清奇,总有点创造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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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在洛州城之时,一招声东击西把无念那个秃驴都给骗了,否则还真是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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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火作为世间最纯正的阳气,从诞生但现在,一直以来便是驱邪避凶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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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用来对付被当做炮灰的鬼灵,自然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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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它们也只是些没有自我思想的傀儡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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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最低级的那种,唯一的好处就是数量不限,一个阴魅族就能控制数不清的鬼灵,死再多都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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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歌举着火把,大摇大摆的走在通道中,所过之处,他能够明显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极力的躲避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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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他现在好像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实则在暗自戒备,体内灵力蓄势待发,以防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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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一路走来,他并没有再遇到任何意外,直至平安无事地走到一面光幕之前,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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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眼前荡漾着水波纹,微白色的光幕,牧歌半眯着眼睛,脑子在一瞬间就有了无数种猜想,一一否定之后,得出两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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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幕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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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生,要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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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轻点光幕,没有任何阻力,能够很轻松地穿过去,也没有半点令人不适的感觉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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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情形倒让牧歌踌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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