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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卧房常年开着暖气,但因为太过舒适,待久了反而容易犯困。许岑风就坐在书桌后的沙发椅上,低头一张张书写着手边的烫金请帖,漂亮的字体落在大红色的纸张上,隐隐还能嗅到墨水香气。
法厄斯半靠在窗边,手里正调试着一把纯黑色的狙击枪,他瞥了眼许岑风,对这只雄虫不用黑色的请帖一直耿耿于怀:“霍斯堡结婚都是用黑金色的请帖,为什么我们不用?”
北部崇尚黑色,连婚礼也不能免俗。
许岑风签字签得认真,闻言头也不抬的道:“是吗,不过我的家乡都是用红色,看起来比较喜庆。”
法厄斯觉得许岑风在瞎扯:“我怎么不知道西部有这种习俗?”
他语罢将窗户打开一条缝隙,微眯起一只眼睛射杀着院外聚集的寒鸦,这种鸟类就像苍蝇一样讨厌,浑身带着腐臭味,被枪声惊走之后,没过多久又会重新聚集起来。
过几天就是婚礼了,法厄斯不想看见这群臭烘烘的鸟。
许岑风:“我的家乡不在西部。”
法厄斯闻言动作一顿,下意识看向他:“那你来自哪里?”
许岑风却没回答。他只是把手边厚厚一摞请柬认真数了一遍,确定没有遗漏,这才道:“我是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过来的。”
法厄斯心想许岑风确定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放下枪,忽然没心情收拾外面那些蠢鸟了,因为许岑风总是给他一种神神秘秘的感觉:“你到底还有多少事瞒着我?”
许岑风察觉到了法厄斯的不高兴,干脆拉开椅子起身走到了这只雌虫面前。他侧靠着窗台,把双手插进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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