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氏颔首道:“我儿得医仙庇佑,往后必然是前途坦荡。可……可你父亲留下的东西,我实在是不忍心让那些都便宜了旁人去。”
本朝女子的地位比从前高上许多,相传是开创盛世的那位圣祖皇帝幼年时曾沦落在外,被一妇人收养,悉心教导,养育了数年。
等到圣祖继位后,感念其养母的恩德,便更改了许多陈旧法规了,让女子也能做营生、立女户,靠自己过活。
可惜到底这世界是男人当权,因此等到圣祖百年后,许多法规条例又被慢慢地修改回去。
但已到底比前朝数代好的太多,例如江家眼下这个境况,在前朝若是户主去世无子,其女又没有招赘完婚的,便会被立刻定义为绝户,由族亲刮分家产。
而本朝现在的律法则是其女只需要按着风俗在百日内完婚,则能继承全部产业。而若是其女出嫁,则财产由其女和夫家共同继承。
这也是秦氏上门提议说要把入赘改为出嫁的一层原因——江月嫁去宋家之后,也不会失去继承权,反倒是宋家能得到更多好处。
当然了,时下都已经知道他们二房没落,而宋玉书在秦氏眼里更是有无尽造化,早晚要平步青云的,因此那点家财跟退婚相比,秦氏更属意后者。
眼下距离江父去世已经过去了五六十日,百日完婚的期限只剩下月余时间。
若退了宋家这门亲事,到哪儿再去寻一户合适的人家呢?
总不好再降低标准,仓促间寻个更配不上自家女儿的来滥竽充数,那更是要害了自家女儿一辈子的。
所以许氏才那般不赞同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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