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饭里面有污水,结果第二天两个人都不去了。如果看不见,谁知道面和饭不干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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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张三、李四看见了,自然不可能再吃!我看不见也不生气!”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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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心里难过,可现在人心不古,到哪里去找三从四德的人啊!你不想去就离婚吧,不过五千块钱扔水里了。”父亲叹口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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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想越气,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找到法律服务所,要求与吴梅芳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返还我的五千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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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十分热情,他们耐心地听我讲完事情经过,并且仔细做了记录。最后让我交五百块钱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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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有五百块钱?可是想到交五百能够要回五千,我到向马建国借了五百块钱,然后交给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给我开了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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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家呆了十天,什么消息都没有。我到服务所询问,工作人员说他们给吴梅芳发了三次通知,吴梅芳不到场,他们也没办法。他们劝我向法院起诉。如果给钱,他们也可以做我的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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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不找你们了。我自己上诉,五百块钱还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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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我们已经为你服务了!吴梅芳不要我们调解能怪我们?如果大家都象你一样,我们律师喝西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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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送三个通知就要五百块钱,谁知道你们有没有送?”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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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问吴梅芳啊!五百块钱还是少的!别人打离婚官司起码几万!你给我一万,我保证帮你离婚并且要回五千块钱!”所长胸有成竹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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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一万要回五千,你当我有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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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争一炉香,人争一口气!打官司不就是为了一口气吗?这不是钱的问题!你不离婚,吴梅芳永远是你的老婆,你就不可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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