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仍是光棍一条。这时有位名叫陈海山的男子到我家玩,他是邻乡刚刚招赘过来的。他问我有没有对象,父母说没有。他说他老家有位女孩名字叫小芳,心灵手巧会做服装,问我要不要?心灵手巧哪有不要的?不等我开口,父母抢着帮我答应了。海山又说小芳有个哥哥,至今也无对象。如果我妹妹嫁给她哥哥,事情十有***成功!父母眉开眼笑,他们就是喜欢换亲!两件喜事一起办,可以少花钱或者不花钱!我听了十分反感,不过人家是好意,又没有吃我家酒肉,我也不好当面发作(父母好像忘了我不同意换亲,他们可以瞒天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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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陈海山果然领着那位女孩来了,个子不高,皮肤也不白。出于礼貌,我倒了一杯开水给她,又抓了几把花生放在桌上。小芳见我客气,中午也就留下不走了。我心里虽然很不乐意,不过吃顿饭也不打紧。待海山与小芳走后,父亲问我感觉怎样?我说不行!父亲说:“我看可以,人家同意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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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陈海山兴高釆烈地对父母说,小芳同意了!她不嫌父亲有病,也不担心贷款,不过有个条件:我妹妹必须嫁给她哥哥,否则免谈!我心里说不清什么滋味,没有这个条件我都不同意,还加上这么个屈辱条件。父母一点也不觉得屈辱,同意过几天去看看。只要妹妹同意,这件事也就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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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三五天后,陈海山约我们一家都去相亲。我说谁答应人家了?不去!妈妈说:“你不同意干嘛倒水她吃?还抓花生!”我哭笑不得,不同意就不应该倒水吗?妈妈又说:“你不去我们去,你妹妹也不一定同意!”这句话让我看到不成功的希望(我就希望不成功)。我说你爱去不去,反正我不去!我来到妹妹房里,她听说要去相亲,正在找衣服换呢!然后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我叫她不同意不要勉强自己,她什么也没说便跟着海山和父母去了。晚上一家人欢天喜地回来,说人家十分客气,男方不聋不哑,还会做瓦工。人家问我为何不去,妈妈说我已经看过女孩,家庭条件无关紧要(她真会说,反正要把事情做成)。人家信以为真。我说妹妹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反正我不同意!当时我没见过男方,只是觉得“刘德华”一文不值,十年的感情抵不上一次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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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以后我的日子可以用生不如死来形容!妹妹与男方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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