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所以我们就把他带回来了。
芙蕾雅直到回家的路上还在感慨:提姆,我也好想养宠物哦!
提姆笑着说道:你喜欢什么品种的狗,或者是猫咪?
芙蕾雅摸摸鼻子嘿嘿笑道:所有小动物我都喜欢。
提姆无奈笑道:下次我陪你一起去宠物店看看吧。
好啊好啊。
提姆将芙蕾雅送到楼下之时,手指碰了碰放在裤袋里的流麻。
红罗宾和芙蕾雅啊。
他看向站在公寓台阶上,朝他挥手告别的芙蕾雅,垂下的浓密睫毛之下,瞳孔之中,映照出她比月色还要璀璨的金发。
他依旧坚持认为,如果用超级英雄的身份,与她恋爱,一定会给她带来麻烦。
当然,最好的办法便是,他连同提姆德雷克的身份,一起消失在她的世界里,可他的理智,总在他疯狂想要靠近的念想之下,显得十分无用。
人就是这样矛盾的生物。
当然,提姆依旧觉得,芙蕾雅对红罗宾的迷恋,不过是因为他救过她,而产生的错觉,红罗宾是距离遥远的超级英雄,而提姆才是实实在在,与她朝夕相处的人。
毕竟,如果她丝毫若是对提姆这个身份,没有一丁点儿的好感,又为什么会不自觉靠近呢?
人类喜欢的情绪来源于费洛蒙,所以即便她没有意识到,或者说不想承认,但事实就是她一定会同时喜欢上他的两个身份。
提姆觉得这很有意思,但她很善良,这样不知真相的喜欢,一定会给她的道德造成负担,他不希望看到她的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