篷人背贴着墙,害怕的盯向戚迷。在大大的斗篷帽子遮掩下,黑影隐去了他的上半张脸,只露出方方的带着青色胡须的下巴。
戚迷站定在他身前,居高临下,从口袋里找找翻翻,掏出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金属瓢虫,递到斗篷人面前:“喏,把它吃了。”
斗篷人愣了一下,没有动:“吃了?”
戚迷盯他:“嗯,要么吃下它,要么我杀了你,你自己选。”
“我吃,我吃!”
斗篷人不敢犹豫,忙伸手去拿。
这时候,戚迷突然一把将瓢虫攥住,另一只手快速握住了他的手腕。
斗篷人一惊,想要将手抽回,却被戚迷抓得更紧,害怕道:“你干嘛?!”
“别动!”戚迷低吼了一声。
斗篷人瞬间安静了。
戚迷抽出腰间手机叼在嘴里,仔细去看斗篷人的这双手。
准确来说,应该不能算是手了,他的每根手指间连了一层薄薄的肉组织,更像是蹼,像鸭子一样。但因为主要发力还是手指,所以从动作上来看基本与人类无异。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又掀开斗篷人的袖子,看见从他手掌的外侧开始,有一片耷拉下来的跟‘蹼’一样的肉组织,一直连到他的大臂。这部分的肉组织又宽又大,薄薄的一片,在光照下都能看见里面的毛细血管。
因为这人穿了衣服,所以这片肉组织才能藏在衣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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