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李寻欢的换防时间到了。接替他的是那个瘦高个雷蒙。雷蒙拍了拍他的肩膀,挤眉弄眼地低声道:“晚上‘红磨坊’有新来的姑娘,一起去开开眼?我请客。”他特意加重了“请客”两个字,显然是在嘲笑“加雷斯”白天的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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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完美复刻了加雷斯的不屑与嫉妒。“滚蛋。老子今晚手气好,要去赢回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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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学着加雷斯的样子,大摇大摆地走下楼梯,穿过大堂。就在这时,酒馆的正门被推开,一个人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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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昨晚那个扮演裘德的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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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换了一身更加华丽的深紫色天鹅绒外套,领口和袖口镶着繁复的银丝滚边,胸前别着一枚硕大的蓝宝石胸针。他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属于贵族的慵懒与傲慢,鹰钩鼻下的嘴唇微微抿着,似乎对周遭的一切都感到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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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出现,大堂里那些原本高谈阔论的贵妇小姐们,声音立刻降了八度,目光或明或暗地投射过去,充满了探究与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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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的脚步没有停,他只是在经过吧台时,用眼角的余光,像扫描仪般飞速地扫过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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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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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旁人眼中,这是一个养尊处优、甚至有些虚浮的贵族。但在李寻欢的视野里,每一个细节都尖叫着“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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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走进大堂后,看似随意地环视一周,但他的视线在每一个出口、每一扇窗户、每一个可能藏人的角落都做了短暂的停留。那不是审视,是评估。他选择的位置,是吧台侧面一个靠墙的卡座,视野开阔,背部和右侧被坚实的墙壁保护,左侧的任何威胁都必须先越过厚重的吧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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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下的姿态很放松,身体后仰,将手肘随意地搭在扶手上。但李寻欢注意到,他的双脚,一前一后,微微分开,那是一个随时可以发力弹起的姿势。他端起酒杯的手,手指修长,看似优雅,但拇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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