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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自己吃,狗、颜竟革喜欢吃肉,我想着这会儿他也该饿了,拿着香喷喷的烤鸡往林中一走,顺风闻着味儿,他还能不出来?”
“想法不错!”营长赞了句,问道,“你觉得你弟会跑哪?”
颜懿洋拍开老王扣在胳膊上的手,整了整衣服,走到沙盘前,手在野牛山入口附近划了一圈:“大概就是这一片。”
“哦,说说为什么?”
颜竟革睁睛醒来,作为一只犬类,面对全然陌生的环境,第一反应不是慌乱地到处乱蹿,而是垂涎地盯紧了他的饭盒,这说明,他是一只家养犬,对人类天然比较亲近。
这样的犬类怎会逃太远,当然这话不能说:“他胆小,晚上出去上个厕所都要人陪,你认为他能跑多远?”
三排长扫眼他在沙盘上划出的范围:“你圈的地儿也不小呀!”
“找树稀、树高的地方,有光,透气,他肯定窝在附近。”这是他观察大黄得出的结论。
动物和人一样,都不喜欢阴暗潮湿。
三排长:“不是说狂犬病畏光畏风吗?”
颜懿洋憋嘴:“找找不就知道了。”
营长若有所思,扭头对老王道:“拿刀把鸡杀了,跺开烤熟,大伙儿拿着进山找人。”
三排长笑道:“营长,不跟嫂子说一声吗?当心今晚回家,嫂子不让你上床。”一只下蛋的老母鸡,那就是一家人的营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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