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你的奴隶看起来很忠诚,不要让他们无谓地死掉。”维休斯在中庭水池边的躺椅上坐下来,等着食物。
“把他们抬出去。”贵妇说。她的奴隶把二死一伤的黑奴抬了出去,又开始清洗地上的血污。
贵妇倒了杯葡萄酒递过来。
“你先喝一半。”维休斯对贵妇说。
“你去叫厨子不要下毒,一会我要和你的主人一起吃的。”维休斯命令侍女道。
“我这里没有毒。”贵妇喝了一口葡萄酒递给维休斯道。
“当然没有。”维休斯接过喝起来。
一会功夫,先端上了苹果、梨、樱桃的果盆,维休斯拿了一些放在一旁,带回去给盖尤斯、盖娅吃。如果主人们都像自己这样,哪会有什么奴隶起义。
“我是喀斯克家族的普里玛,现在33岁,你叫什么?结婚了吗?”贵妇问。(普里玛意为第一个,她的名字就是喀斯克家的大女儿的意思。)
“维休斯,23岁,未婚。”
“维休斯听起来像将军的称号。”贵妇说。维休斯意寓为拥有暴力的人,明显是个角斗士名字,只能说人家会聊天吧。
“我有丰厚的嫁妆,除了这里还有别的产业,如果你和我结婚,它们都是你的了。”贵妇很直接了当的求婚。
维休斯左手莴苣,右手烤鸽子,只顾啃,看着她没有说话。
“我有个16岁的女儿,她嫁的并不如意,如果你想要,她也可以是你的。”贵妇继续增加着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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