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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出乎意料地顺利,红毛一眼就认出照片中的死者,他对死者小臂上的纹身印象很深刻,一朵黑色的玫瑰,还挺fashion的。
至于后来跟‘黑玫瑰’一起喝酒、一起跳舞、一起离开的女人,红毛更加知道是谁了。
凶手并非随便来美杜莎玩的女客人,更不是美杜莎的酒小姐一类,她是经朋友介绍来夜总会当托的——
这种地方嘛,主要其实就是赚男客的钱。
但要想男客常来玩,必须得有靓妹才行啊。光有在夜总会唱歌、陪酒的妹仔还不够,得还有许多优质的女客人,才能吸引那些爱靓妹的男客们流连忘返嘛。
但每天哪有那么多优质的女客来夜总会唱歌摇摆嘛,当然就要花钱请一些小妹仔来赚外快喽——她们不需要真的陪酒或者干嘛,就来坐上1个小时,玩一会儿呢,就可以拿到一份红包了。
凶手就是经朋友介绍来这里赚外快的——
叫白菊凤,22岁,听说准备去日本捞金,到那边生活需要钱,所以接了些赚快钱的活。
不需要家怡开口,红毛已经率先拿起座机,帮易家怡打电话给介绍凶手来美杜莎夜总会的靓妹,三下五除二就以‘想追求’为由,要到了凶手的电话和地址。
帅帅地将写了电话和地址的纸条往易家怡面前一递,红毛笑嘻嘻道:“madam,你看我有没有机会给你做‘神探助手’哇?不是好多电影都会那样拍,大侦探身边有个风流搭档嘛。”
“你放尊重点。”乔治从边上探出手抢过纸条,瞪眼睛警示道。
家怡倒不甚在意,她笑笑站起身,“多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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