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我们早上过早吃的是鸡蛋瘦肉面,我爸吃完筷子一抹,早早骑着电瓶车出门去做工,我妈则在厨房点着灯刷洗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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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洗衣机里洗好的衣服扔进桶里提出来,掏开十个左右的衣架晾在晒衣绳上,回屋取了条干毛巾擦干手上的水渍,我就推着我的小驴子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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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伙快点!”绿色的的院墙外,传来夹子不耐烦地催促声,她总是那么急躁,像个没完没了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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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上班去了!”出门前我打了声招呼,我妈嘱咐我路上车多要我骑车小心,我回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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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车出了门,正好夏风而至,吹乱了我胸前的头发丝。我穿了件白裙子,一头中分长发随风摇曳,未施胭脂粉黛,最是寻常不过的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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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子正在门口等我,她长得女生男相,拇指食指摸着下巴腮,四只眼睛纯盯着我看,嘴巴则是痞痞的坏笑。她坏笑道:“清纯,难怪你是那些小屁孩的梦中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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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子,原名李佳,我总爱叫她夹子,仿佛她是铁打的夹子一般,时刻保护着我,而我也总是习惯性的依赖她,诚如所有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深深爱上自己的闺蜜是一样的道理。夹子是个假小子,走路特别男人,穿衣打扮也是中性化,黑t恤、黑裤子,黑球鞋,帅,很帅,是所有女生憧憬的帅。她喜欢听歌,尤其是那些经典老歌,耳机她无时无刻戴在身上,除了上课睡觉打呼噜,几乎没摘下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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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跨坐在她的爱车上,单脚点地,从头到脚帅得那叫一个一塌糊涂。她里面穿件黑色棉t,外面搭了件墨绿夹克外套,下身是条黑色牛仔裤,adidas白球鞋,耳朵上堵着两条耳机线,头上反戴顶黑色棒球帽,留着杜德伟的发型。当年杜德伟凭借《第8号当铺》老板一角,成功俘获内地一大批少女的芳心,我也是老板的粉丝,常常对着夹子无数次幻想,幻想着眼前的假小子是位帅锅,在一众女票面前炫耀一番,那将会倍有面子,可惜有这色心苦于没这色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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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行头,黑长直,白裙子,白球鞋,素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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