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3天后,京都,《乐队偶像诞生》节目组工作室
\n
容赫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递过策划书,“李总,我方很有诚意参加贵节目的录制,你可以看看”
\n
总制片人李总接过策划书,翻了翻,居然,可遇不可求呀,“容少愿意加入导师组?”
\n
“是,前提是我公司的8个艺人都得有参赛资格”
\n
“没问题,但,这参赛名单怎么会有时蔓的名字呢,据我所知,时小姐可是港城最后一位古典玉女,从来不会参加任何综艺”
\n
“那,不是很有意思吗?观众们最喜欢,看这种小白花变成野蔷薇的戏码了”
\n
“我们节目组当然是求之不得,只是,时小姐,能否按照合同,完整配合参加整期节目的录制呢?”
\n
“放心,如果她敢毁约,我方的赔偿诚意也是很足的”
\n
容赫指了指倒数第二页,眉眼轻挑。
\n
李总看了一眼,以为自己看错了,又晃了晃眼,盯清了上面的每一个字:因我方以单位参赛,若我方参赛的任一艺人毁约,需赔偿合同固定毁约金额2000万(导师)*1人+500万/人(学员)*8人,以及制作方总投入的30%(总制作费约5000万)。
\n
这,是什么概念,若是时小姐中途毁约,需要赔偿至少7500万的毁约金!
\n
够狠,更重要的是,即使对方想以天价毁约金维权,也是徒然,因为这合同,并未超过法律规定的实际损失30%!
\n
只是,一人毁约,赔偿的是8位学员+1导师的毁约金!
\n
能不天价吗?
\n
这时小姐,到底得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