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行,他在床上默默流了会眼泪,直到肚子饿得叽里咕噜叫,他才用衣袖抹了抹眼睛。
也是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身上只松松垮垮穿着件大红色喜服,被窝外空气有点凉,衣袖里、领口下,被他保养得白白嫩嫩的皮肉上起了细细一层鸡皮疙瘩。
屋外有铲子划动锅底的炒菜声,也有油脂爆锅的香味,清言昨天一整天就没怎么吃东西,还被折腾了半宿,咽了咽口水,最原始的口腹之欲压倒了一切,他咬牙忍着痛,在床边找到一双看起来是刚刷洗过晒干的干净旧布鞋,穿上试了试,大了,不过也能凑合趿拉着。
穿上鞋子以后,龇牙咧嘴地站起身才发现身上的喜服短了一截,只到自己脚踝上方,还露出一小段小腿肚。
这喜服是原主唯一的陪嫁,是他继母偷偷找人按他身材做的,钱是从彩礼里出的,老太婆本来是不舍得花这个钱的,但彩礼收了那么多,连喜服都没有的话,实在说不过去,只好忍着肉疼做了。
尽管很饿,但清言还是蹒跚地来到了窗边的一个四方木桌边,那上面放着一个铜镜,一个针线篓,还有一把木梳。
清言拿起那个铜镜,仔细看自己的脸。
镜子里映出的是自己看了二十二年的无比熟悉的脸,只是原本的短发,现在发梢竟快到腰了,他又抬起右手,看向拇指上的一颗红色小痣,也还在。
清言松了口气,喃喃道:“还好,是我自己的身体。”
他和原主长得非常像,但又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可能是因为原主一直食不饱,发育得不好,清言虽然少年时期过得贫苦,但粗茶淡饭还是吃饱了的,原主显然是比清言矮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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