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了,心里却始终不痛快,他把兰迪当牛马用,自然不希望他四处“逍遥”。
纽约什么德性,灯红酒绿,漫散堕落气息。谁入纽约,不沾一身放纵腥?
老左心是这般想,但他也舍不得纽约。他从唐人街发家,如今旗下拥有数家中餐馆和地产中介,每日进账,相当可观。他凭借着这个嘈杂拥簇的纽约,最后入住了长岛。
这天,辛戎按往常习惯早起冲凉,在浴室里,他就听到座机电话在响。他心下一紧,连忙湿着身子,赤脚就跑出接。
果然,是他等的那通电话。
话筒另一边也压抑不住兴奋,告诉他,辛羚出狱了。
他握住话筒,整个人微微颤抖,张嘴却不知该说些什么,那边“喂”了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他调整呼吸,使自己尽可能地镇定下来,吩咐对方,将接下来的事情办妥。那边连声应好,告诉他,一定一定。
挂了电话,他回到浴室,快速地洗好自己。吹头发时,他忽然停止动作,伸出手,抹开镜子上的水蒸汽,一双深邃的眼睛,在镜中显形。他与自己对视。
养息多年的仇恨,并未因时间推移,而变得黯然,它仍像一簇火,从他的身体里,不断灼烧、不断升蹿,使他日夜痛苦,却又是活下去的唯一支撑。
他靠着这确凿的恨意,自愿仰人鼻息,沦为鹰犬,干龌龊的勾当,蜕化为行尸走肉。
还好,还好,他终于等到黑暗日子里的希望。
辛羚只要出来了,与他团聚,他就再无后顾之忧,可以放开手脚,清洗过去,血债血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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