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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还特地交代,让他们在和沈澈谈判时不要向他透露半点关于他身份的信息,他们一直都守口如瓶。
“沈澈,你应该明白,很多作家他们比较低调,不愿意自己的真实身份曝光,所以关于你提的这一点要求,可能我们要先问过他本人的意见。”
“如果太为难的话就不用勉强了。”沈澈也不是非见不可。
他只是感到好奇,为什么他要指定他来出演陈凛?难道他是他的粉丝?
谈判不知不觉中已经进行了一个多小时,老总让秘书拿来一份刚刚拟好的正式合约,对沈澈说:“如果你这边没有问题的话,那就在上面签字吧。”
他们明明是资本的那一方,却比演员更为迫不及待。
沈澈拿起笔,和经纪人一起仔细浏览合约的内容。
他感觉自己签的不是演戏的合同,而是一份卖身契。
天骏这边的高层们也是没有办法,作家那边跟他们签的合约里有一条附加条款,那就是男主角必须邀请到沈澈来出演,否则的话合约作废。
所以他们只有真正请到沈澈来出演男主角,才能正式拿下《余孽》。
离开天骏后,沈澈和经纪人回了商务车上。
经纪人如视珍宝般将合同小心翼翼收进公文包,他终于体会到被五百万大奖砸中的感觉了。
这种大ip放在以前想都不敢想,没想到居然拿到手了。
沈澈刷着微博,发现《余孽》在热搜榜上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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