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气裹着香味飘满半张桌。
程老爷子先给江茉夹了块小酥肉:“江老板这手艺,隔了个年我还惦记着呢!”
又转头对程之棠说,“之棠,你也试试,这桃源居的菜,比京城那些大酒楼还对我胃口。”
程之棠依夹了一筷子红烧羊蝎子,入口软烂入味,眉眼间露出几分认可。
“江老板的手艺确实厉害,这调味很见心思。”
江茉笑了笑,大大方方回应赞誉。
吃到一半,程老夫人看时候差不多了,拍了拍程老爷子的胳膊。
“老头子,刚吃了这么多,我这肚子有点胀,你陪我出去走两步,看看湖边的风景消消食?”
程老爷子立刻心领神会,放下筷子就应:“哎,对,吃撑了是得走走!”
他起身时,还不忘朝程之棠使了个眼色,“之棠,你跟江老板慢慢吃,我们老两口去去就回。”
江茉愣了愣,刚想说“我陪您二位去”,程老夫人已经拉着程老爷子快步走了,脚步轻快得哪像肚子胀的样子,出门前还特意回头,冲两人笑了笑,眼神里的意味再明显不过。
江茉:“……”
她这才逐渐回过味儿来。
这二位,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周围瞬间安静下来,只剩桌上菜肴的热气轻轻腾着。
程之棠先打破沉默,目光落在菜单上那手簪花小楷上,语气自然:“江老板这字,笔力藏而不露,清秀又有筋骨,想必是练了许多年吧?”
江茉握着筷子的手顿了顿,没想到他会先聊起字,顺着话头应道:“不过是小时候跟着先生练过几年,让程公子见笑了。”
“江老板太谦虚了。”
程之棠抬眼,目光温和。
“我在书院见过多位同窗的字,论娟秀雅致,少有能及得上江老板的。方才看墙上挂的大字,风骨更胜,想必江老板不仅会小楷,行书也很擅长?”
他说话时语速平缓,带着书卷气,没有刻意找话题的尴尬。
江茉紧绷的神经松了些,指尖轻轻摩挲着杯沿。
“行书只是偶尔练着玩,算不得擅长。程公子是在书院读书?”
“嗯,在城南的白鹿书院,平日里多是读些经史子集。”
程之棠说起读书,眼神亮了些,“不过偶尔也会读些杂记,上次在书铺看到一本讲各地吃食的,就有关于红薯的,提及红薯在番邦小国曾有人见过,今日在这儿见到红薯,倒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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