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破虏跑进黑暗中,快速的往前走。因为在营地中逛了一圈,对金云堡营地内的路线很熟悉,很快就绕出去,远离了营地,回到乌骓马的位置。
这一地点,隔金云堡大营很远。
姜破虏吭哧吭哧的喘息着,平息着气息。他取下蒙着脸的黑布,又熟练的用火折子生了一堆火,搬了一块石头过来,靠着火堆休息。
想着自己去偷袭林丰,却被林丰碾压,姜破虏脸色铁青,咬牙道:“林丰这个老杂毛,好大的力量,好重的拳头。”
说着话,他撸起衣袖查看手臂,看到了粗壮的手臂上已经淤青微肿,全都是抵挡林丰拳头留下的印记。
这一刻,姜破虏脸色愈发难看。
偷袭不成,反而受了伤,丢大脸了。
姜破虏从马腹旁的兜囊中,取出活血化瘀的药膏,迅速涂抹在手臂上。
身为武将,金疮药和诸多活血化瘀的药膏是常备品,而且也是行走江湖必备的。
早年,他出身贫寒闯荡江湖,随身携带了泻药、蒙汗药和各种毒药,连石灰粉都装着,闯荡江湖从未失手。
虽然已经身居高位,可是他每一次外出,都保留着原本的习惯,随身带着诸多的小药瓶,也有诸多毒药。
姜破虏擦了手臂上的伤,却觉得双眼有些难受。
左右眼眶各挨了一拳,也疼得难受。
姜破虏也轻微涂抹了一点药膏,恢复了镇定,心中想着该怎么报复林丰的事情。
继续偷袭?
不现实!
一方面,林丰已经有了戒备心,必然会小心翼翼。他潜入营地想再偷袭,基本不可能办到。
另一方面,林丰天生神力,拳头力大无穷,他和林丰步战交手不占优势,要击败林丰很难。
思考一会儿后,姜破虏眼神变得幽深,沉声道:“既然偷袭不行,就名正顺见你。”
“你和芸儿亲近,本将是芸儿的父亲,那就是你的长辈。你在本将的面前,不就任由拿捏吗?”
“林丰啊林丰,你一把年纪,不好好的颐养天年,不好好的修身养性,却来招惹本将的女儿。”
“不是我要对付你,是你太不识趣,是你太作死。”
“得罪我姜破虏,报仇从早到晚。”
姜破虏沉声道:“昔日有个教书先生,告诉我说朝闻道夕死可矣,意思是我知道了你家的路,晚上就是你的死期。我现在已经了解清楚你的情况,收拾你还不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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