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思绪正飘着, 卫驰已走到她面前站定, 绕过屏风, 一眼看见的便是她一手屈肘托腮, 另一手抚摸着大氅上绒毛,若有所思的样子。
“就这么喜欢这件衣裳?”卫驰笑着,是故意想打趣她。
“喜欢,”沈鸢手上动作停下来,抬头看向卫驰,先前他没少拿这件大氅取笑她,这回她索性大大方方的承认了,免得他下回又来,“喜欢,很喜欢。”
卫驰脸上笑意更浓:“反正已经是你的了。”
“这领口上的绒毛是用什么制成的?”沈鸢又揉了几下,开口问道。
“不过是在北地随手猎得的一匹狼而已。”卫驰淡淡道。
北疆地广人稀,和北狄接壤之处尤是,在荒草丛生的无人之处,多有狼群出没,上京中人或许觉得稀罕,但以狼的皮毛做衣裳,在北地并不算稀罕事。不过却也并非卫驰口中所说的“随手猎得”,沈鸢手里正抚摸着的,是狼群中的狼王,狼群中烈性最猛,毛色最鲜亮的一只。
这些卫驰自没说出,怕她胆小吓着了,在京中长大的贵女,又是文官世家,哪里听得这些,想必狐裘都已算珍贵罕见的了。
卫驰正如此想着,便听沈鸢低声喃喃:“随手便能猎得吗?”
“那狐裘呢?”
“自也可以,”卫驰回道,“普通白狐,京郊野林中便有,何须去到北地。”
沈鸢两眼发亮,目光灼灼地看着他:“那,那下回能不能,你也随手……”
卫驰轻笑了笑,忽地想起上回,也是身处营中,沈鸢刚画完寻人的画像,为了和他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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