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将自己隔在水面与地板之间,就在奚茴脚下。
云之墨出了酒楼,奚茴便挥手打发了点菜的小厮离开,她掌心托着下巴一副无聊的模样,眼神时不时朝门口的方向瞥去,等着云之墨何时归来。
没见到云之墨,却见到了个眼熟的身影。
林霄携狐朋狗友几个,又来了欢宾楼。
这次他可是花重金重新买了个常胜将军,见一楼堂内没什么人,也就不去二楼雅间了。那地方位置太小,施展不开,憋闷了他的常胜将军,届时输了怎么办?
吱吱的虫鸣声响起,奚茴眯起双眼看向围着桌子吆喝的少年们,只觉得他们吵闹且幼稚,竟对着两只虫子玩儿得这么高兴。
常胜将军咬死了好几只,在今日大获全胜。
林霄一个高兴,要请众人游湖去湖上吃现杀的瓷鱼,输了的那几个也就没再无精打采,跟着林霄身后又开始重新追捧这位小爷。
一行十几个,人挤着人往奚茴这边涌过来,为首的那个眼尖,竟然认得奚茴,对着林霄道一句:“林少爷,是那小妞!”
“小妞”这称呼显得轻慢,奚茴皱眉的瞬间那男子立刻改口:“是姑娘,姑娘好!”
要说他如何认得奚茴,便要从昨天奚茴用竹筒给林霄脑袋砸了个大包说起。林霄是晋岚王的独子,潼州又是晋岚王的封地,便等于林霄为潼州的太子爷,别说是打他了,谁都不敢对他大声说话。
奚茴将林霄额头砸肿了,一天一夜过去,现在还青紫了一大块,他们几个与林霄玩得好的便私下与他开玩笑,难免提起奚茴,为了让林霄解气,便称她小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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