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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霄现在想起来就是后悔,怎么说也要那女子把银子赔来才是,可他又实在没与女人说过几句话,偏生那姑娘长得还挺好看,他更提不出要求来了。
这也怨不得他。
林霄为晋岚王独子,自幼在王爷跟前长大,而王府里连庖厨的都全是男子。晋岚王看管得严,林霄没与女子接触过,后来与这些狐朋狗友出来闲玩,便是碰到女人也说不出话来,总觉得不好意思。
在外,这些人都叫他林少爷,待回到晏城,人人都认得他了,他便要做回世子爷。
奚茴听了会儿觉得他们谈话无趣,倒是烧花红引起了她的兴趣。
长这么大,奚茴还从未喝过酒。
之前一直与谢灵峙等人住在一处,那几个人吃得比和尚还素,奚茴没机会碰,如今离了行云州,她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何不要一壶尝尝?
“哥哥。”奚茴转身,对云之墨笑了笑,话还没说出口云之墨便知道她要什么。
方才进来的三个侍女中便有一人捧了一壶烧花红,这也是潼州当地的名酒,云之墨既能入这间雅座,酒楼自是该有的都要一应备齐。
见云之墨将那壶酒从餐盘架子上取下放在鱼生瓷盘旁边,奚茴便凑过去坐在他身旁,胳膊挨着胳膊,捧起酒壶嗅了嗅。
烧花红的味道闻起来温和,似牡丹香味儿,喝起来劲儿却很大,奚茴尝一口辣得舌尖痛,再吃鱼生尝到鱼肉味更甜了,便又饮了一口。
不过浅浅三杯下肚,从未喝过酒的人脸上便泛起了驼红,从眼尾一路染上了耳根,奚茴连握着筷子的那双手指骨节处都是薄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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