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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广告从业经验的人都知道,广告以新、奇两字制胜。一是在广告词或者包装上,另外一种是在载体上。广告词和包装能够千变万化,随时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而载体却只有那么几种、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络、车体、墙体、横幅等。对一个广告人來说,最想做的是能把自己的广告打到美国五星大楼或者自由女神像上去。
在戛纳电影节地红地毯上打广告,赵强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但绝对不是第一个想到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世界上数十万地广告创意人员都可以去死了。“沒有创意,我宁死。”这是一个广告大师的至理名言。创意人员能想到,厂商能想到?为何沒有人从來沒有这么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