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看起来矛盾,实则满含哲理,满含辩证法。”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载: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休不受。
其弟子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
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
“免于相,则虽嗜鱼,此不必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
“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不受鱼,我能常自给鱼。”
这典故的含义是,鲁国宰相公仪休知道,一旦自己收了国人怀着各种目的送来的鱼。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就必定要迁就顺从于他们。
迁就顺从于他们,就会放弃原则,那就会徇私枉法。
最终可能落得个被国君罢免相位、身败名裂的下场。
到那时,曾经的权倾一时将化为乌有,他将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宰相。
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百姓了,一介布衣,行走在市井之间,无人问津。
更没有人有求于他,即使是他爱吃鱼,无人会再因他的喜好而特意送上鱼来。
他就吃不上鱼了。
可是他如果不收鱼,不受这一贿赂的话,鲁国国君就不会罢免他宰相的职务,那么宰相的俸禄也就能够长期供他给鱼吃了。
江翰宁哪能不知道这个典故。
“爸,我知道您的意思。”江翰宁语气坚定地说,“您是在敲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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