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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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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世楷盯着大眼明把一口玻璃渣全部咽下,踹出一脚,把大眼明踹翻,重新手收起手枪,带头走进店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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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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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眼明连忙爬起身,低头蹿出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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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琪等警员没有拦他,带着女店员们一起走进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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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马仔们连忙扶起大佬,颓败的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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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摊贩、市民们咧咧嘴,这下知道“a货店”的老板很有背景。看来“a货”的生意想要插手很难,只能跟着老板混饭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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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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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世楷当然不至于真的让大眼明把整个瓶子吃下去,吃一口意思意思,替店员们把恶气出掉,再让围观群众看看下场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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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大眼明不是主角,就算打死大眼明也没用。大眼明敢来闹事,肯定是背后“颜九”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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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a货店的通菜街是“颜九”地盘,这可能是“颜九”盯上a货的生意,想要分一杯羹。又或者是“颜同”想要搞事,踩他一脚向洛哥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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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大眼明”斩到他店员,他绝对把“大眼明”干掉。可大眼明只是打了店员一巴掌,刚刚的惩戒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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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不杀“大眼明”都是小事,这件事情还没完,不管恩怨发展到什么程度,庄世楷都准备接着。因为a货店铺是他当前最重要的一个财源,里面还有洛哥、猪油仔的股份。不接下来,洛哥会看不起他,他也没办法完成原始资本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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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当场杀死“大眼明”?沾上这么大一个污点,现在没事,将来廉署追查却很麻烦。就算能够脱身,也会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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