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混进村落或是城镇周边,搜寻着人们剩下的残羹剩饭,惦记着住户院里养着的鸡鸭,包括落单的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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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混成精的狼最是懂得观察人类,它们很清楚,见到人,躲着是最好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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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手中只要抓着块石头或是木棒,就能对它们有极强的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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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正是因此,让这些狼变得更加鬼祟,总是显得阴戳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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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遇到狼群,那就更危险了,什么时候被围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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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明手里的仪仗不多,除了随身带着防身的一把小刀,提着一根随手捡拾起来的结实木棒,别无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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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这么大胆,主要是他去得不算远,遇到狼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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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即使遇到狼了,他清楚狼的弱点,只是一两只,凭借手中一根木棒,他就有足够的把握应对,即使是碰到狼群,他也有脱身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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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质队工作,每年有大半时间在荒郊野岭露宿,遇到独狼和狼群的次数不少,夜晚临时落脚的营地被狼群光顾的事情时有发生,他和狼群的对抗也不是一次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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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周景明在北大荒当知青那两年,认识有当地的猎手,处得很好,从他们那里学到过不少应对野物和猎杀野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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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他上辈子天涯淘金,少不了遭遇野物,甚至荒野求生,又学了很多东西,不少技巧早已经运用得纯熟,哪怕让他去捕猎,也会是个老道的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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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上辈子掌握的在荒野生存的各种经验技巧,也是周景明如今选择阿勒泰淘金的底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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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强大的动物也有自己害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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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狼是对人造成伤害最多的一种动物,但是它们最害怕的,还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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