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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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即使黑犬部落的战士发现,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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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那个忽然出现的雌性,他现在已经带着抢来的奴隶,回到金狮部落,享受美味的角马肉和温热的兽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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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果乖乖跟着他离开,自己又怎么会被黑犬部落发现,又怎么会被这两条不要命的蠢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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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帕草原上的兽人都知道,黑犬部落信奉“以血还血”,只要袭击过一头黑狼犬,那就会遭到无穷无尽的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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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这两条蠢狗,简直跟疯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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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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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被他咬断喉咙,也要把獠牙扎进他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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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被咬碎脚掌,也要用爪子撕开他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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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值得尊敬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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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可惜,对方马上就要回归兽神怀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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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狮部落的勇士不会轻易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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犽冷漠地转动眼珠,眼角猩红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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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看到的地方,金狮浸泡在水里的伤口正缓慢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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犽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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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这两条疯狗死了,他要抓住那只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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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狮部落勇士的名义起誓,他要咬开她柔软的喉咙,舔舐喷涌而出的鲜血,然后一口,一口,慢慢吞下她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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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被自己的想象刺激到,犽瞳孔开始充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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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下一秒,他动了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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