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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是他懒怠,事实上,陆昀每天出入买菜极为勤快,只是一种隐秘的独占心态作祟,渴望她的目光能够长久停留在自己身上。傍晚时分,趁着她在低头专注看书,陆昀坐在远处,隔着虚空偷偷用手指比划起来,试图将她变成两指之间的娇小存在,然后牢牢攥于掌心。
可惜顾瑶很快觉察到了这个怪异举动,拿过书脊敲了敲他的脑袋,随后脚尖一点,自视野中轻盈盈掠走过去。
“出门逛逛去吧,今天难得凉快。”
在家一连呆了七八天,委实有些憋闷,加上肩颈位置的吻痕淡化许多,隐在夜色下,毫不起眼——她决意跑到外面呼吸点新鲜空气。
湖面泛起青白色粼粼碎光,他们漫步在人潮之中,陆昀好不容易追上那抹窈窕身影,有意无意拉近彼此距离,打算借助位置便利,趁其不备偷偷牵起她的手掌。
比起前次的紧张忐忑,这次表现自然许多,五指朝上随意一握,堪堪触到腕部肌肤,哪知对方突然扬起手臂,指向道路旁侧:“快看那边,好秃的狗子。”
顺着手势看去,街边有名男孩正牵着自家萨摩耶散步,雪橇犬极不适应这类炎热气候,因而剃光表皮毛发,仅剩一圈白绒围住脑袋,外形格外滑稽。
陆昀没有关注大狗,视线只在男孩身上停留一瞬,旋即移向别处。
他不喜欢小孩,尤其小男孩——尽管不愿承认,可是那些活泼的、吵闹的、天真的幼童总会使他联想到素未谋面的弟弟,世上既有移情别恋一词,自然也有移情别厌一说。
心底的泥潭咕嘟咕嘟冒出小泡,不等负面情绪扩散,顾瑶竟已抓住他的手腕,逆着人群走向上游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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