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第七十二章
李良嗣确实是有祖坟要迁的。
他家是世家大族,那祖坟也有个几代了,旁边有族田,族人一直看管洒扫,护理得很精心。
但他这次回去迁坟,族中也很赞同。
毕竟眼下马家守着田地还算过得去,可朝中是没有手眼通天的人了,而李良嗣却在大宋混得风生水起,几个子侄各有重用,他更是十分受长公主重用,一次又一次将他从死地里救出来。
大家谁也不知道宋金将来关系如何,将来要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挖坟掘墓都是正常操作,连他们整个家族都准备慢慢地跟着南下,祖先的棺椁自然不能留下。
一言以蔽之,他混得好了,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这支队伍在临潢府集结起来,起了棺椁,用马车拉着,又有一些陪葬品,以及许多的泥土——谁也不知道这些泥土是干什么用的,但不要紧,大金本来就是一个民族众多,民俗众多的地方,再怪的风俗都显得合情合理起来。
那三个村庄的人都集结在了一起,女人主要就是背着土,像牲口似的被赶着往前走,老人就负责给这支队伍做饭,孩子是无法扔在村落里,只好跟着一起带过来。
主人家倒是很宽仁,每日走上三四十里路就歇下,他很有本事,总能提前将住宿的地方安排好,或许是驿站,或许在驿站旁扎下帐篷。
这些妇人刚开始还有些害怕,但等到休息时,老妪去领一天的食材,就见到主人家不仅给了她们磨好的米面盐巴,还有些从城里买回来的猪,这就很吓人了。
主人家轻易不见她们,做这些庶务的是一个叫王郎君的年轻人——当然如果赵鹿鸣在,会直接称呼他为高二果——王郎君说:“我们主君只吃最嫩的部分,这肉转过天就不新鲜了,这些就赏了你们,须记住主君的恩德!否则天也不容你们!”
态度很粗暴,而且猪杀过之后,最肥嫩的部分也确实被取走了,但剩下的也足够这些妇人感恩戴德了呀!
一百多人吃一口猪,主人还买来了现成的柴,她们休息的地方还有干净的水源,这些妇人就不需要主人更多的慈悲了,她们自己就能利落地将那猪处理好,猪毛要留着做刷子,猪骨头也可以留着慢慢炖了吃,至于猪内脏更是一样也舍不得扔下,都要慢慢地清洗干净。
那一口口大锅煮起猪肉时,里面不曾加香料,连同内脏一起煮,热气里自然掺杂猪的腥膻味儿,路过的旅人要是有些身份,就厌恶地皱眉,但这些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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