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八周岁,男女不限。
嘶~!
女子也能当官?这不符合常理。
而且女子原本就没有功名,与前面条件中的要求至少是举人功名前五十名似乎相悖了。
凌秋桑给出的解释很简单,“之前没有女子当官,不代表以后不能有,并且,以前原本就没有女子科举,如何来女举人?不若给她们一次机会,某些岗位,女子比男子更合适。”
比如香皂作坊,日后做工的都是女子,在这个男女大防严苛的时代,显然是女管事更合适。
其实他们可以想到,这次报名的女子估计微乎其微,甚至有可能一个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