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扬没说话,依旧保持着洗耳恭听的真诚。
“我跟你一样,并不是独生子女,”他只好慢吞吞地继续说道,“家里还有个姐姐,关系还不错。小时候为了躲风头,我只能先上农村户口,在乡镇中学读初中。”
“所以?”明扬眨眨眼。
“所以我不擅长跟城里人说话,”沈家骏干脆自暴自弃道,“你们城里人说话弯弯绕绕的,借只笔都能磨蹭好久。我初来乍到,总得研究一下你们的语言艺术吧。”
这真的是大实话,有半字虚假遭天打雷劈。初中的人说话都直,没空搭理对方的小九九。就连难以理解的女生们都很好理解,毕竟校服上已经把自己的性格写完了——比如用油性笔在白色位置上写“一身姐妹大过天”,“闺蜜手牵手,就知有没有”。
字大字小不重要,主要是一定得非主流。
沈家骏觉得非主流能流行起来的最大原因,就是非主流的时候你没觉得自己在非主流。
上高中后,这些认知被推翻,同学们都变得安静内敛起来。就好像初秋的晴天,明明太阳很晒风却是冷的。
因此明扬才显得与众不同。在所有星星中他成了太阳,在所有太阳中他又成了月亮。
他总是人群中被需要的那一个。
“你他妈,”沈家骏说完后没等到个响,不禁有些不高兴道,“咋?我这会儿要开始研究你的语言艺术了?”
“不,可以的话我并不想学习这种艺术,”明扬说,“咱俩也别用这种傻逼艺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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