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不注意就会消失。
林之珩也很喜欢晒着暖暖的太阳,漫无目的地跟一个美丽动人的女人走在陌生的街头。
他忍不住低头看女人,对方有所察觉地抬头,眼眸清澈又温柔,像春日的雪水一般干净透明。
大概是被这样的眼神触动,林之珩忍不住抬手摸了摸汤倩的脑袋,伸手挡住她的眼睛。
这样就看不见了,没有负罪感了。
汤倩被男人温热的手掌遮住了眼睛,看不清路,她抱着馕饼,凭着感觉往前走,男人时不时低声提醒她:“前面有人。”
“靠右一点。”
“往前走。”
“……”
摸瞎走了几分钟,汤倩玩够了,抬手拿下林之珩的手,重新得见光明。
她没有甩开林之珩的手掌,而是与他十指紧扣着继续往前走。
林之珩察觉她的小动作,没有阻止她,反而紧了两分力道,将她的小手牢牢握住。
这是第一次,两人手牵着手正大光明地走在街头,普通却又特别,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俊男美女的组合吸引了不少目光,不过很庆幸的是,没人认出汤倩。
可能有点虚荣,但是汤倩真的很喜欢路人投射在他们身上羡慕、祝福的目光。
她比任何时候都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
—
两人一起走进那家抓饭馆时,抓饭店的老板记性很好,还记得汤倩,看到她跟林之珩手牵着手地走进店,毫不吝啬地夸赞:“丫头子,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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