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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举起指甲紫得发黑、如同做了美甲的右手,比了个大拇指,“老子当年纵横欧洲!”
李维不想听军火贩子吹牛逼。他一面想着真正的收尸人怎么还不来、万一不来了他上哪找黑沙,一面随口打听:
“你听说过法官吗?”
“当然听说过!他第一次露面时,我还在场呢!”
老人瞪大眼睛,为了取信李维滔滔不绝地描述起来,“年轻时我身高一米七七,法官比我高了一个脑袋,黑色头发,绿色眼睛,脖子上挂着望远镜,皮肤很糙,有晒痕,一看就是常年野外行走的人,他走路很轻,很安静,像个猫科动物。我还记得最最清晰的一件事,就是别人的枪茧通常长在右手食指,因为要去扣动扳机。”
年迈的军火商比了个开枪的姿势,“但他的茧子在右手中指!你猜是为什么?”
他卖了个关子,想要引起李维的注意,可见八成常年缺乏与人交流的机会。然而李维怔怔地望着他,一点反应也不给。
老人只好揭露谜底:“他的食指断了。这家伙只能用中指扣扳机!”
李维的后背忽然生出一层汗水。他问道:“你知不知道法官的真名是什么?”
“嗐,不知道。”老人摇头,“他神秘得很,从来没提到过。”
“那他的长相……”是不是和我有七八分相似?
冲动之下,李维差点直接摘下口罩,让军火贩看他的脸。
对方描绘的人分明是莱纳李维乌斯!
可是莱纳李维乌斯死了多少年了?!
这个世界上难道能有从外表到习惯、再到手指的残缺都如此相似的两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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