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杀就是罪名之一,你就是证人。”
伊恩撇嘴:“他们不需要这个,萨达姆搞的屠杀还少了吗?”
1982年的时候,萨达姆就针对他的一次暗杀未遂事件,杀害了位於巴格达以北60多公里处的杜贾尔村的143名什叶派穆斯林居民。
这个傢伙的屠杀从来都不止一桩,何苦非用我这个?
伊恩摇头:“我没打算再去伊拉克。”
伊迪丝道:“不在伊拉克,在华盛顿。”
“你说什么?”伊恩愕然。
原时空萨达姆不是在伊拉克特別法庭受审的吗?而且就设在萨达姆当年用於存储礼物的“藏宝宫”里。
也算讽刺。
怎么现在萨达姆跑这儿来了?
伊迪丝笑道:“我怎么知道?可能是他们觉得在这里审判更加能树立威信吧。”
唔,懂了。
本来美军打伊拉克,是一场不义战爭,毕竟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没找到嘛。所以就在伊拉克对萨达姆进行审讯,说起来这是伊拉克的內部解决。
但因为伊恩亲手录下了萨达姆下来屠村的事,导致了萨达姆的暴君事实坐实,白宫方面也及时修正口號,特娘的竟然学会了“弔民伐罪”这个罪名了。
反正一句话,我们是正义之师。
既然大义名分被伊恩卡尔弥补了,那带回来审讯是不是更加威风?
美国人的尿性,我获得了一点正义之名,就要干十分的缺德之事,要不然这点好处不是白拿了——好名声就是用来卖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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